考評局失當 學生可上訴

昨文指出,考評局(圖)把23名在校本評核作業中抄襲的同學的中文科成績全部取消,實在過度嚴苛。
 
首先,可以讓學生拿回家的作業,本身就表示不介意學生在做作業時,借助參考資料,否則就應該把學生集中在有老師監督的試場中應考。因此,學生在這類作業中利用參考資料,實在有別於在試場中「出貓」作弊。現在出現的問題是這批學生的消化參考資料的能力低,未能用自己的文字重新把資料內容演繹出來。能力低,即打少一分就是了,怎可視作考試作弊?
 
其次,即使這23名學生的行為觸犯了考評局訂出來的規矩,考評局也只可以把涉及犯規的作業的成績取消,怎可以把整科中文科的成績都取消?通常,如果考生被發現在試場中作弊,考官無法判斷考生那一部分的試卷有作弊,那一部分沒有,所以只好把整份試卷作廢,但甚少會把其他時段考的試卷都一併作廢。如果一份作業的處理不當,就視作犯了罪無可恕的「天條」,而非把整個中文科取消不可,那按這個邏輯推論的話,豈不是可把學生整場中學文憑試的成績都取消?甚至可以把學生的人生都加以否定!
 
在雨果的《孤星淚》之中,尚萬強只是曾經偷過一次麵包,就被警官賈維爾視作不誠實,不安份,會不斷犯法的人,整個人生都要盯住他。這種做法公平嗎?
 
今次考評局對這23名學生的處理,雖不至於那麼過度,但亦可以為這批學生之中留下一個不光彩的紀錄。這些學生的中學文憑試紀錄,竟然沒有入大學必須的中文科成績,這叫他們怎樣向人解釋?僱主會否因而懷疑他們的誠信?但事實他們只是在一次家庭作業中,處理資料的消化能力較弱吧。因此,我是贊成受影響的學生向考評局上訴,希望可以討回公道。
 
然而,在今次事件,教育界的發言人,甚少站在學生的處境來看問題,他們似乎更熱衷於把矛頭引向現代教育這類學校。香港的學生大部分都要補習,實在令正規教師難看。但教師在批評這種不健康現象時,是否也應考慮一下學生的處境?作為教師,最重要的是要愛護學生。
 
可惜,我們的社會已愈趨道德化,甚麼事情都是非黑即白,由少數掌握公器的人來定論。這些人一旦為某些事情作了定調,就沒有人敢出來唱反調,連鼓吹獨立思考的教育界也變成這樣。
 
這種發展非常危險,道德標準的絕對化,不但會影響獨立思考的能力,很容易事事有公論,形成對小眾的歧視與遏抑。這並非開放社會的理想景象。所以我在這裏唱反調,認這23名學生行為有別於考試作弊,而考評局的處分亦過度嚴苛,我支持學生上訴。
(轉載自2013年8月1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