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創科增撥資源對嗎?

創科局剛成立,就獲政府撥出巨款予以支持。梁振英在施政報告時說,打算用47億元,分別成立四個基金,以支持與創科有關的創業投資、學術研究、硬件配套與市民生活上的應用。創科局長楊偉雄剛上任,就得到這麼大的支持,在開展工作時,應可以更加得心應手。
 
於業界而言,當然樂於看到政府對創新科技的重視。有些人更已着手部署,希望能早日爭取到創業基金的撥款。他們心裏可能會想,之前若非有議員不斷拉布,業界可能早已可以利用這些基金了。
 
事到如今,反對派的議員亦不便反對撥款,但他們批評政府的做法缺乏新意,並且懷疑政府在分配資源時會偏幫「自己友」,令在政見上與政府不一致的人受到不公平的對待。
 
其實,業界並不期望政府會有甚麼新意。政府對科技所知有限,哪來這麼多的新意。真正的新意應來自業界與從事這方面研究的學者。政府太多新意,只會令業界忙於配合,反而成了業界的負擔。
 
政府的責任是恰如其分地劃撥資源給業界,並為業界的發展需要提供適當的法制。今次政府能一下子撥出這麼多的資源給創科界,已是很大的進步。業界先要向社會展現出有善用這些資源的能力,社會才會願意在今後作出更大的支援。
 
至於政府會否在劃撥這些資源時厚此薄彼,政府應有機制防止這種事情發生,今次引入外間獨立的風險投資基金的做法,應是各方都願意接受的方法。
 
所謂風險投資基金,是一種專門匯聚社會上的閒資作投資的基金。但它們投的不是在公開市場可以買賣的股票或債券,而是投資給一些尚在創業階段的新公司。新公司的失敗率很高,所以這種投資風險很大,買這類基金的投資者需願意冒高風險。但這類新公司如果成功生存下來,並且做得好的話,公司一旦上市後,投資者就獲得極可觀的回報。軟庫早年投阿里巴巴,投了幾千萬,阿里巴巴上市後,變成值幾百億。
 
這類風險投資基金,不但投資經驗豐富,而且多來自海外,背景公開、獨立,政府把投資選項的任務交給他們,會好過自己操刀,起碼可以避免受到撥款不公的指責。
 
再者,今次政府並非無條件地撥款給風險基金為政府挑選投資項目,而是要求風險投資基金自己也得參與這些項目,與政府一起投。參與的比例是1比2,即政府出一份,他們要出兩份。
 
由於他們需要投的比例比政府還要多一倍,他們在作投資選項時,就不會光看政府的意向,他們還得向其他的基金投資者負責。這種捆綁式的安排,可令風險投資基金在保護自己利益的同時,亦一起照顧到香港人的利益。
(轉載自2016年1月20日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