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小百科】詳談送贈契

近年不少人士各出奇謀希望能避過政府及金管局的辣招重稅,有人問如果近親之間轉讓物業以零樓價來進行交易,能避免繳印花稅嗎?或者他們能透過低於市場價格轉讓物業,以用盡200萬港元內交易之印花稅優惠嗎?

 

事實上,前者的「無償」交易,稅務局會就「市價」而釐訂該筆交易之印花稅,故轉讓未能倖免於「納」,而後者的「低於市價」交易,稅務局亦一律歸入「無償」一類處理。

 

換言之,兩者均被視為「送贈契」,就印花稅而言,送樓跟一般交易無異,想以「送贈契」來省卻印花稅是不可行的。此外,亦須留意,送贈人取得業權後36個月內將物業轉讓,亦須支付特別印花稅(SSD)。

 

「送贈契」是指一個並無金錢代價付出的樓宇轉讓契約,受「破產條例」監管,在轉讓時受到一定限制,故必須要三思才「送樓」給他人。 而新買家對「送贈契」單位一定要提高警覺,因為一般而言,銀行對「送贈契」單位的按揭申請是非常謹慎的,事關當單位原業主贈送單位後申請破產,「送贈契」可能會被推翻,如果債權人追收債務,法庭可能判交易無效,銀行為免承擔風險故不會批出按揭。

 

不過,債權人只能在5年內向原業主追討舊債,故銀行多拒絕為年期少於5年的「送贈契」單位提供按揭,多於5年的「送贈契」單位就不被規範了,現時有個別銀行願意為超過5年的送贈契提供按揭。

 

利嘉閣按揭代理董事總經理 黃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