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奮鬥還是投入社會改革
昨文奉勸年輕人,應以海明威小說《老人與海》中的老人為典範,在對待生活中的不幸時,不要斤斤計較。生活帶來多少實際的收穫,因為生活的意義存在於生活的過程。人只要在生活中有追求,有投入,願犧牲,已可以令生活變得有意義,無需因為收穫未如人意而自暴自棄。
不過,我亦知道有人會對這樣的說法不以為然,因為這等如叫年輕人只顧個人奮鬥,而無視社會的不平等與不合理,繼續任由社會上的既得利益者為所欲為,剝奪人民過美好生活的機會。
有人可能會認為,年輕人之所以選擇「hea」,是因為他們對社會不滿,是一種消極的對抗方式。我們應鼓勵他們用積極的態度,去改革這個不合理的社會制度,而不是只顧個人奮鬥。
我當然不會反對年輕人關心社會,並積極投身於社會改革工程。這當然是一種值得投入的人生目標。但人生是複雜的,人生要同時面對多方面與多層次的需要,社會改革工程是一項龐大的工程,它不會一下子成功,並把個人生活上需要面對的問題亦一併解決掉。
其實,人類自從有歷史以來,都在不斷地進行社會改革工程,但即使是在現時最先進、最文明的國家,人民一樣會對社會制度有這樣或那樣的不滿。法國的黃背心運動就持續了多個月,至今尚未平息。但對大多數法國人來說,生活還得如常過下去。因此,要所有年輕人都不顧日常生活的需要,傾全力投入到社會改革工程中去是不切實際的。
再者,以國際的平均情況來看,香港的社會環境已算相當自由及有保障,可以實際改善的空間其實不多。在這種情況下仍大搞社會運動,很容易弄巧反拙。所以,我對是否應鼓勵年輕人全力投入一些條件未見成熟的社會運動有所保留。
年輕人在出社會工作之前,其實對社會並沒有太多實際的接觸,亦談不上深入的認識。他們只是憑著一股熱情去追求心目中的烏托邦罷了。這樣其實很容易被政治野心家所利用。所以我一向不主張年輕人在未對社會有實際認識之前,就全情投入社會改革運動,弄得不好,社會和個人都得付出代價。
年輕人平時宜多關心社會,正反的意見都要以開放的態度去接觸,才能作出客觀的判斷,然後才能夠在關鍵的時刻有所取捨。若然一早就一面倒地傾向一方,就很容易偏信,導致判斷上的偏差,年輕人要引以為戒。
與此同時,年輕人亦應向自己的人生負責,起碼不要令自己成為社會的依賴者,變成社會的負擔。此之所以,我認為年輕人必須出社會工作,自食其力;切勿正職是搞社會運動,生活開支卻要社會福利來照顧。
既然要參與工作,就得有職涯規劃,就得有個人奮鬥。若然因為社會尚有不如意的地方,就整天怨天怨地,或自暴自棄,那對社會對個人都沒有好處。過好生活的同時,一樣可以關心社會。
(轉載自am730C觀點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