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的答問暴露了她的死穴(2)

林鄭月娥的答問

林鄭的答問(見附文)更精彩。所謂精彩,不是記者問得好,林鄭答得妙,而是一問一答之間,唇槍舌劍,令你對世間的是非、真假及詭詐大開眼界。

記者:

「林太,想問面對現時這麼多流血衝突,其實政府可否說一句,就是說現時真的宣布撤回《逃犯條例》修訂的草案?以及可否說服大家,現時有些意見指希望成立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其實有否一些甚麼壞處令你覺得凌駕各方認為的好處,而令到你不接受這個建議?是否真的是警察工會不同意或反對,那麼你就不做?第三,面臨民調下滑,不少市民都質疑其實特首這段時間做了甚麼,除了譴責之外,還做了甚麼去化解這次的危機,減少暴力衝突?你是否認同其實你自己亦陷入了一個信心危機?可否說說其實這段日子你做了些甚麼?謝謝。」

提問這個尖銳問題的,一看就知是深黃的記者,她不在乎林鄭怎答,目的是在公眾前藉問題來陳述自己政治理念和對林鄭的攻擊。萬一林鄭答得不好,她就兩重收穫。幾個問題中,最鋒銳的是,「除了譴責之外,還做了甚麼去化解這次危機,減少暴力衝突?你是否認同其實你自己亦陷入了一個信心危機?可否說說其實這段日子你做了些甚麼?謝謝。」。

自從6月18日向公眾(其實主要是示威群眾)作出真誠道歉後,林鄭就基本上豹隱起來,放棄領導團隊管治香港,在7月1日國慶酒會上作了空前謙卑的發言後,尤其如此。對日復一日的嚴重暴動都止於嚴重譴責。在我心裏,亦有同樣的疑問。

林鄭又答道:

「我早前會見傳媒時,已表達了政府對於在社會上就修例工作訴求的回應,所以政府並不是沒有回應,但或許我們的回應未能夠滿足到部分人士的訴求。大家想一想,如果整個風波是因為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我們已經於很早階段——六月十五日——將這條例暫緩修訂,接着補充說這條條例的修訂工作已經完全停止,亦不會再啟動,這已經是一個很徹底就這件事、這訴求的回應。」

答得還可以,但失諸過軟。換了我,我會這樣說:

「我(編者按,不是我們)己經於很早時候~~六月十五日~~公佈將這個條例暫緩修訂,接着補充說這條條例的修訂工作已經完全停止,亦不會再啟動,這已經是一個很徹底就這件事、這訴求的回應。」

林鄭:

「我們亦啟動了現有同樣是法定及獨立的機制,由監警會去審視整個過程。……我希望大家每一次提到五大訴求的時候,都想一想其中有些訴求是否我們香港一個法治社會應該去認同,甚至去爭取,這是包括希望特區政府釋放所有曾經被捕的人士。就這兩個月發生的很多違法行為,我剛才都點出有很多違法行為,包括製造炸藥、藏有大量攻擊性武器、襲擊警務人員,是否全部都要不追究?況且這亦不是我作為行政長官的權力——在《基本法》之下,檢控工作是由律政司司長不受干涉、獨立進行。所以,在這段時間內,我們是認真回應了,亦希望市民能夠諒解。」

答得相當不錯,如果能將「所以,在這段時間內,我們是認真回應了,亦希望市民能夠諒解。」改為「對於示威者及反對派領導人就修例的訴求,我老早就明確回應了,而且不止一次。但不少人就選擇了聽而不聞,老是要求我回應, 而且五大訴求一個不能少,我想他們可能用錯了詞彙,他們不是要求回應,而是要求接受!」,趁機有力的駁斥示威者及反對派領導人的謬誤,爭取被誤導的市民,那就更好。

林鄭:

『我們近日看到的已經是很明顯、肆無忌憚地提出要「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亦看到部分的行為是挑戰「一國兩制」、挑戰國家主權;或者我甚至可以大膽些說,是要將香港推倒,要將七百多萬人、我們珍惜的生活徹底破壞,玉石俱焚。在這情況之下,如果我們縱容任何暴力,只會令事件更複雜、更難解決,亦令鼓吹暴力的人士會更加使用暴力或者各式各樣「不合作運動」來妨礙香港的社會秩序,影響各行各業及市民的日常生活。』

說得鏗鏘有力,擲地有聲。

~ 待續 ~

附文

行政長官的答問

記者:林太,想問面對現時這麼多流血衝突,其實政府可否說一句,就是說現時真的宣布撤回《逃犯條例》修訂的草案?以及可否說服大家,現時有些意見指希望成立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其實有否一些甚麼壞處令你覺得凌駕各方認為的好處,而令到你不接受這個建議?是否真的是警察工會不同意或反對,那麼你就不做?第三,面臨民調下滑,不少市民都質疑其實特首這段時間做了甚麼,除了譴責之外,還做了甚麼去化解這次的危機,減少暴力衝突?你是否認同其實你自己亦陷入了一個信心危機?可否說說其實這段日子你做了些甚麼?謝謝。

行政長官:首先,我早前會見傳媒時,已表達了政府對於在社會上就修例工作訴求的回應,所以政府並不是沒有回應,但或許我們的回應未能夠滿足到部分人士的訴求。大家想一想,如果整個風波是因為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我們已經於很早階段——六月十五日——將這條例暫緩,接着補充說這條條例的修訂工作已經完全停止,亦不會再啟動,這已經是一個很徹底就這件事、這訴求的回應。就這件事,特別是有關於警隊在各個大型公眾活動裏的處理方法,亦啟動了現有同樣是法定及獨立的機制,由監警會去審視整個過程。沒錯,早前監警會的公布是一直處理到七月二日,但很不幸七月二日後仍然出現了很多衝突事件,包括大家都很關心的元朗七月二十一日事件。雖然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資深大律師目前不在香港,我都主動與他溝通接觸過,我相信他回來的時候一定會認真按着他的法定權力跟進這一系列市民關心的議題,或者是有市民提出針對其他事件的投訴。我希望大家每一次提到五大訴求的時候,都想一想其中有些訴求是否我們香港一個法治社會應該去認同,甚至去爭取,這是包括希望特區政府釋放所有曾經被捕的人士。就這兩個月發生的很多違法行為,我剛才都點出有很多違法行為,包括製造炸藥、藏有大量攻擊性武器、襲擊警務人員,是否全部都要不追究?況且這亦不是我作為行政長官的權力——在《基本法》之下,檢控工作是由律政司司長不受干涉、獨立進行。所以,在這段時間內,我們是認真回應了,亦希望市民能夠諒解。

不過,正如我在開場發言所說,今日這件事件已經變了質。我留意到,包括有一些傳媒報道,都認為這件事或現在表面上的多方訴求已經離開了有關條例的修訂工作。我們近日看到的已經是很明顯、肆無忌憚地提出要「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亦看到部分的行為是挑戰「一國兩制」、挑戰國家主權;或者我甚至可以大膽些說,是要將香港推倒,要將七百多萬人、我們珍惜的生活徹底破壞,玉石俱焚。在這情況之下,如果我們縱容任何暴力,只會令事件更複雜、更難解決,亦令鼓吹暴力的人士會更加使用暴力或者各式各樣「不合作運動」來妨礙香港的社會秩序,影響各行各業及市民的日常生活。

至於管治上的困難,我於六月十八日公開致歉時已經表明,我明白未來兩、三年,我作為特區行政長官是需要加倍努力,以挽回市民對於我本人及特區政府管治的信心。這段時間,當然我們一方面是支持法治、支持執法工作,但另一方面我們不斷思考及加強我們的管治工作。在這接近兩個月,我未停過與許多界別的朋友見面,有些我們會公布給大家知道。有時大家會問為甚麼不出來見記者,因為只要某一部分激進網民知道我會在哪裏出現,無論是公開場合、閉門場合,都會衝擊;衝擊的地步又導致出現了新的現象,主辦機構都不想我去,因為只要特首出現,他們要花很多錢買保險,他們要面對很多他們或許自己不能處理的亂局。這就是今日的香港,不斷以這些恐嚇、欺凌來達致目的的情況,所以請大家,正如剛才財政司司長說,真的要想一想,我們是否應該繼續容忍、縱容這些行為。多謝。

記者:林太,其實想問,你剛才都不斷針對部分激進示威者來做批評,但你其實對於香港現時弄到這麼亂,你覺得你自己的責任有多大?你其實亦說很多市民要求你現在辭職下台問責,而你就說會繼續服務,但很多市民已經說是你不需要再服務下去,你有否考慮過真的會辭職下台?你如果不回應,你剛才說回應了那五大訴求,但其實很多市民都覺得你至今沒有回應,所以才會有這麼多遊行集會都有那麼多市民走出來。其實你可以說說如果在你不回應下,你怎樣可以平息這民憤?謝謝。

行政長官:正如我所說,現時放在我們面前的已經不是一件修例的工作;或者是以修例工作為藉口,產生了一個非常嚴峻的局面。這嚴峻的局面如果不能夠盡早糾正,我們是非常擔心,所以我們形容現在已經有人把香港推向一個十分危險的境況。在這個十分危險的境況,當香港的前途、香港的穩定、香港七百多萬人是否能夠安居樂業已經面對那麼大的挑戰時,這已經不是我個人榮辱的問題,我是有責任聯同我的主要官員和其他同事繼續緊守崗位,希望盡快能夠恢復社會秩序。多謝。

記者:……警察及警方用這麼多催淚彈……這麼多公務員不滿你,你怎麼管治……這麼多市民被警察打、老人家受傷、有催淚彈到民居……被扯脫褲,在街上被警察打,我想問他們可以如何追究?有人說過去數日其實香港進入無管治的狀態,是不是軍政府統治香港,會否出動解放軍令人擔心?謝謝。

行政長官:網上近日有很多謠傳,我可以向大家說,我們密切監察着這些不斷在網上發放的傳聞。單單在星期六,我們發出三個新聞公報澄清一些傳聞,全部都是不確切,包括你剛才說有人說要宵禁、有人說要出動解放軍、有人說大家不要換新的身份證,我們每日都在做這些工作。這亦表示今次我們面對的危機亦真的遠遠超越條例修訂,是有人不斷透過這些網上傳聞動搖香港市民的信心,分化我們的社會,分化警隊內部和警隊與政府的關係,最終目的亦是剛才我所說──是希望摧毀香港。

記者:……你如何管治下去?

行政長官:有關公務員的問題,我請政務司司長向大家說。

記者:我們需要你回答,他們反對的是你──特首,並不是他。不要再讓司長回答……

(行政長官不再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