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貼士】走廊可否擺放私人雜物?
面對鄰居將鞋架/櫃、遮架、鞋履、單車,甚至神位等私人物品,長期放於屋企門外的走廊,很多人會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且平時出入亦不覺受阻,所以一般較少作出投訴,甚至有部分住戶更仿效鄰居的做法,於家門外放置雜物。到底走廊是否可放置私人物品?
走廊屬公眾地方 放置雜物屬違法
根據大廈公契及消防條例,電梯大堂、走廊及梯間等區域屬於公眾地方。所以不論住戶所放置的私人物品是否影響物業形象或構成衛生問題,單是於公眾地方放置私人物品,即屬違反大廈公契及消防條例。屋苑管理處在巡查時,若發現走廊擺放了私人物品,便可向該住戶發出通告,通知業主必須於指定時間內清除所有物件,否則管理處可以派員清走物品而不作另行通知。
此外,個別單幢物業的業主將全層單位買入後自製特色單位,但就算業主擁有全層單位的業權,然而電梯大堂及走廊位置仍屬於公眾地方。若果業主於走廊放置私人物品,管理處一樣有權清理。
雜物阻塞走火通道 可被判罰款及監禁
其實最重要的是走廊屬於走火通道,如有雜物阻塞,萬一出現火災,便可能會增加逃生難度,甚至引致傷亡,後果不堪設想。所以於走廊放置任何私人物品,都屬違反消防條例。然而,有業主反駁「只是將雜物放於走廊的凹位或盡頭,這樣便不會阻塞走火通道。」不過,無論業主所放的物品是否有阻塞通道,都同樣屬於違反消防條例,因這些雜物會增加火災的機會,如發現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判第六級罰款(最高達100,000港元)。如其後再犯及再被定罪,則可被判罰款200,000港元及監禁1年。(資料來源:《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第3部第14條)
為了自己和家人,亦為了街坊鄰里的生命安全著想,切莫將私人物品放出走廊!
資料來源: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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