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滿意的文章選集(1255)
區諾軒成漏網之魚,是選舉主任的疏忽
(原文發表於2018年4月17日)
前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喬曉陽3月26日在澳門出席活動時,被問到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宣誓就職一事,喬曉陽回應時表示,基本法規定立法會議員就職的時候,需要向基本法宣誓、擁護基本法,「你想一個焚燒基本法的人,在對待基本法,說我擁護你,這不是滑稽的事?滑天下之大稽」。
區諾軒反駁說,不知道事實的人就不要亂說話,「(喬曉陽)退了休,就好心講少句」。
區強調在參選時,已經簽署確認書,確認自己尊重《基本法》,過去參與反對人大釋法示威曾經焚燒的只是道具,是「《基本法》附件三A3紙的彩印複本」,用意反對破壞《基本法》附件三規定的釋法,他重申,「我過去無燒過一本真正《基本法》,未來亦無意燒《基本法》」,即使不同意北京的做法,不等於不擁護《基本法》。
區諾軒祇是在詭辯,燒的就算是道具,那怕祇是一塊上書「基本法」的紙板,都是焚燒《基本法》。燒是有象徵意義的,就是彰顯焚燒者痛恨「基本法」,務燒毀之而後快,與真誠擁護基本法完全掛不上邊!
區諾軒又說,本港法院尚未審理他被司法覆核的案件,喬曉陽現時妄加評論,質疑是否想向法院施壓。
喬曉陽是前中央高官,影響力已大減,要向法庭施壓,都該找現任高官發聲。區諾軒似乎十分怕被DQ,喬曉陽幾句批評,已令他亂了章法,緊張不已。
正在北京出席兩會的港區人大代表鄭耀棠說,無論被燒的《基本法》是真的、假的或是道具,涉及的意識是燒《基本法》便「不可接受」。他更認為,選舉主任允許區入閘參選是「疏漏」,且如果在行為和意識上不接受《基本法》,對方就應該引咎辭職。
鄭耀棠說到點子上,理由充份。
區諾軒的內心世界,喬曉陽更是一眼看穿,言簡意賅、嘲弄地道一語道破。喬曉陽退休了就沒發言權嗎?喬曉陽何需知道水蛇春那麼多事實,知道你區諾軒不久前曾經焚燒「基本法」這樣一個事實就足矣。
如果喬曉陽說得不對,那是你區諾軒的黃金機會,將喬這個大人物駁得體無完膚好了,那是你揚名立萬、青史留名的時刻呀!何必空泛地叫人「不要亂說話」「好心講少句」呢?完全是一派避戰的態勢。
資深大律師兼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指出,區諾軒已獲選舉主任確認參選資格,奪逾十三萬票,並獲正式宣布當選,有人提出司法覆核挑戰他的參選資格,在政治觀感上是「輸打贏要」,跟逾十三萬選民為敵。
梁認為區諾軒當年焚燒的是道具,無可能被無限延伸及追溯,現時有人試圖利用人大釋法去達到政治目的,褫奪當選議員的資格。
梁家傑的思維邏輯,不但遠遜喬曉陽,連鄭耀棠也不如。「區諾軒已獲選舉主任確認參選資格」又怎樣,選舉主任犯了錯,輕輕放過了區諾軒,有識之士不可撥亂反正,透過司法覆核或其他途徑褫奪他偷來的立法會議員之職嗎?這樣正當之舉,為何成了政治上的「輸打贏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