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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信,兩個變天(2)

(原文發表於2018年6月11日)

 

長期以來,A大廈的業主分成兩派:一派絕少甚至不用專車,另一派則不時甚至時常使用;前者老是視後者佔了他們很大的便宜,而從省錢的角度出發,不斷主張取消專車服務。

去年三月舉行的業主週年大會上,曾經就取消或維持專車服務進行一個沒有約束力的暗票表決,贊成取消的一派取得六成左右的票數。今次要在2018年業主週年大會上正式投票表決取消還是維持專車服務,可視為是取消派的再一次努力,務求畢取消專車其功於一役。

「關注財務資源業主群組」(以下稱「財務資源組」)的來信肯定來自取消派,意欲影響4月14日業主週年大會的投票結果。

其他不論,來信首先觸動我的,是財務資源組有意或無意的誤導,令人以為A大廈每戶業主每月承擔專車使費$1,000及每程成本$143。

專車服務及預約方式是這樣安排的:

  1. 每個單月可領取七張專車預約券(每戶可於每月25號或以後到地下大堂或七樓會所接待處登記領取翌月之專車預約券), 而每張專車預約券可使用專車服務半小時;
  2. 每個單位每日只可使用最多一小時,可分為兩次使用(各半小時);
  3. 住戶經電話預約專車服預後,專車預約券必須於電話預約的翌日晚上十點前或於使用專車前(以較先時間為準)將專車預約券交給大堂或會所當值職員以確認預約。如住戶逾時繳交預約券,有關預約將被取消;
  4. 所有預約時段需為每小時的00分或30分開始計算;
  5. 如使用專車由屋苑以外地點返回A大廈,預約時段以專車由A大廈起程時間開始計算;
  6. 於每個月最後一天起,住戶方可預約翌月整個月份的專車服務時段;
  7. 乘坐專車的住戶必須持有住戶證,方可使用專車;

在專車沒有住戶預約的情況下,住戶可以「WAIK-IN」形式即場使用專車服務,但只能從A大廈出發,而來回車程必須在30分鐘之內或下一節已預約的時段之前(以較短時間為準),如同時有多於一戶即場使用專車服務,專車將以油麻地地鐵站為目的地。而此服務不需使用專車預約券。

另外逢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早上八時至十時及晚上六時至八時期間試行「穿梭專車服務」,詳情如下:

時間 等候地點 目的地
早上八時十分 A大廈 尖沙咀金馬倫道屈臣氏外(近地鐵站B2出口)
早上八時四十五分 A大廈 油麻地地鐵站
早上九時五分 A大廈 尖沙咀金馬倫道屈臣氏外(近地鐵站B2出口)
早上九時三十分 A大廈 旺角地鐵站
晚上六時三十分 旺角朗豪坊H&M店外 A大廈
晚上六時四十五分 A大廈 尖沙咀金馬倫道屈臣氏外(近地鐵站B2出口)
晚上七時十分 尖沙咀金馬倫道屈臣氏外(近地鐵站B2出口) A大廈

住戶使用上述穿梭專車服務,需注意以下事項:

  1. 每節名額六位,按先到先得形式為原則(此服務不需使用專車預約券)
  2. 敬請預早於上述地點等候專車,專車將於上述時間準時離開等候地點,逾時不候

 

財務資源組的計算方法,完全忽略循環時段及WALK-IN時段專車所提供的服務。

 

~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