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放售必看!居屋准賣證申請!

想置業擁有自己一頭家是不少人的夢想,但奈何在香港的私樓價格較高,置業好像遙不可及。有見及此,不少人選擇價格較低的居屋,希望一圓上車夢。但申請一手居屋都並非易事,買賣流程複雜,並需要符合指定條件。因此,二手居屋買賣市場被受追捧及十分暢旺,但居屋買賣或轉讓均受到一定限制,亦設有不同的門檻,故居屋業主在放售房屋前,必先了解房委會對於居屋放盤的要求和程序。本文將教你居屋放售秘訣及如何申請居屋准賣證。

居屋買賣市場

居屋,又稱為租者置其屋,是香港房屋委員會的計劃之一,居屋出售或任何方式的轉讓均受房委限制。現時的居屋買賣市場主要分為兩種,分別是第二市場及自由市場,主要的分別源於是否已補地價,以及放售的對象。第二市場只適用於合符資格購買居屋的綠表及白表人士。過往的二手居屋只開放給綠表人士申請,但現時有「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只要沒有持有公屋,而有入息證明你未能應付私人住宅的白表人士,均可購買居屋。業主亦可以以未補地價的方式放盤出售居屋給予這兩類人士。而自由市場則是開放給大眾購買,但需要注意居屋禁售期及補地價事宜。

什麼是居屋禁售期?

為了避免出現炒樓熱潮,居屋設有禁售期。根據房委會最新規定,2022 年以後出售的新居屋,若想在補價後於自由市場出售,就必須要滿 15 年,而於第二市場出售,則由原先的2年延長至5年。詳情可參考房委會的資料。

居屋買賣流程

如上所述,業主要經過一段時間的禁售期後才能向政府補回地價,再出售居屋單位,但補地價會令業主未賣樓先要支付一大筆錢,因此不少業主會選擇以未補地價的方式,在第二市場出售居屋給予綠表及白表的人士。縱使無需補地價,但買賣雙方必須要獲得房屋署的資格許可,即是「准買證」及「准賣證」,才能夠完成交易。

什麼是居屋准賣證?

居屋准賣證,又稱為「可供出售證明書」,有意於第二市場放盤出售居屋的業主,需在放盤前申請,方可出售居屋單位。而準買家亦要申請准買證,又稱「購買資格證明書」,才可於第二市場購買居屋。

如何申請居屋准賣證?

居屋業主可向房委會或房協申請,業主應先確定所持有的單位是隸屬那個部門,因所填寫的申請書會有不同。只要填妥後連同申請費及樓契或轉讓契據副本,一併交回居屋第二市場計劃小組(房協居屋),或所屬的分區租約事務處管理處/屋苑辦事處/屋邨辦事處(房委會居屋),經批核後,便可以獲發沒有限期限制的「可供出售證明書」。要注意的事,買家亦要申請「購買資格證明書」方可進行交易,由簽發日期起計12個月內有效,如在有效期內沒有簽訂臨時買賣合同,而仍有意購買該等樓宇,需要重新申請及繳交有關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