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嘉閣地產特設「連方BONDLANE」系列專門店 「連方I」已屆現樓 銷情更上一層樓


萬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下稱「萬科香港」)發展的南昌東1都會生活圈住宅項目「連方BONDLANE」系列,鄰近港鐵南昌站及長沙灣站,坐擁雙站三綫2盡享交通之便,自推出以來備受市場追捧,吸引用家及投資者的眼球。為配合發展商的銷售部署,利嘉閣地產宣布特別設立「利嘉閣連方系列專門店」,透過多位前線精英的專業知識及頂級客戶服務,全心全意,並多方位協助買家購入「連方BONDLANE」系列的心水單位。

日前(11月1日),公司就為利嘉閣「連方BONDLANE」系列專門店舉行開幕儀式,並邀請發展商萬科香港董事總經理周銘禧先生(右7)萬科香港市場營銷及客戶關係部主管劉淑貞小姐(右6)及萬科香港市場營銷及客戶關係部助理副總裁梅啟洋先生(右5)親臨,聯同利嘉閣地產總裁廖偉強先生、利嘉閣地產董事徐志華先生利嘉閣地產新西九龍豪宅(西九龍)營業董事謝國勳先生以及一眾利嘉閣管理層共同主持開幕儀式,並預祝「連方BONDLANE」系列銷售大旺,利嘉閣一眾前線精英取得銷售佳績。

利嘉閣地產總裁廖偉強先生(中)表示,連方BONDLANE系列地理位置優越,加上本身條件優質而獨特,如每戶皆配備法國皇室殿堂級知名品牌De Diet­rich家用廚具配置3、單位層與層之間享有3.5米的高層與層之間高度的優勢4,以及項目住客會所「Bond Club I」提供多項室內外的休閒玩樂設施等5。因此項目自推出以來,均深受市場歡迎,買家及投資者都趨之若鶩,尤其是「連方I」已屆現樓,可享短時間入住或收租的優勢。利嘉閣向來重視連方BONDLANE系列的銷售工作,故是次特設「利嘉閣連方系列專門店」,以全力支援該項目的銷售工作。

廖氏稱,9月份美國及香港都重啟減息周期,而10月《施政報告》更推出針對樓市措施,以及內地不斷推出多項利港政策,吸引有剛性需求的用家及內地買家積極入市,令新盤交投再度熾熱,而連方BONDLANE系列貴為優質市區新盤項目,加上陸續入伙,絕對是投資者及用家置業首選,相信項目銷情將節節向上;利嘉閣一眾前線精英必定全力以赴,再創銷售高峰。

萬科香港董事總經理周銘禧先生表示,「連方BONDLANE」系列「連方 I」及「連方 II」推出以來合共售出217個單位,套現約17.3億元6,其中「連方 I」已屆現樓,並開放現樓示範單位,客戶反映現樓質素優質及景觀開揚。而「連方 II」已開展拆卸棚架工序,預計關鍵日期為2025年1月31日。「連方BONDLANE」系列將打造行人天橋貫通兩個項目會所層,便利住戶共享部分會所及公用設施5, 7

  1. 發展項目所處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區域為長沙灣。有關發展項目位置的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
  2. 「雙站」指港鐵南昌站及長沙灣站,「三綫」指港鐵東涌綫、屯馬綫及荃灣綫。由發展項目出發,可徒步至港鐵南昌站乘搭港鐵東涌綫或屯馬綫,或至長沙灣站乘搭港鐵荃灣綫。預計步程指由發展項目到相關車站的步行時間,僅供參考。步行時間受實際交通情況、天氣、路線及個人狀況等因素所影響。資料來源: http://www.google.com.hk/maps (參考日期:2022年10月25日)。
  3. 賣方保留權利不時改動發展項目或其任何部分之建築圖則及其他圖則、設計、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等。所述之設計、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未必適用於所有或任何住宅物業。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之提供以買賣合約條款作準。發展項目設計以相關政府部門最後批准者作準。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
  4. 層與層之間的高度指該樓層之石屎地台與上一層之石屎地台之高度距離。層與層之間的高度並不代表住宅物業的樓底高度,且住宅物業不同部分的層與層之間的高度亦可能有所不同。所述之數值未必適用於所有住宅物業或個別住宅物業的所有部分。有關各住宅物業的層與層之間的高度,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
  5. 會所及/或康樂設施的提供以相關政府部門之最終批核為準。會所/康樂設施於住宅物業入伙時未必能即時啓用。不同設施及/或服務的提供、開放時間、使用或操作可能受制於有關部門發出之同意書或許可證,亦可能需要額外付款。會所各區域及設施的名稱為推廣名稱,不會在公契、臨時買賣合約、買賣合約、轉讓契或其他業權契據中顯示。發展項目或其相關部分落成後之詳情亦可能與本廣告/宣傳資料所述者不同。賣方保留其修改及改變發展項目會所及/或康樂設施之設計、規格、特徵、圖則、用料和用途及其所有設施、部份和區域之絕對權利,事先毋須通知任何買家。
  6. 指截止2024年11月3日,「連方I」及「連方II」合共獲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住宅物業總數及其總成交金額,僅供參考。請注意,交易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可能未有進展,詳情以成交記錄冊所載者為準。「連方BONDLANE」包括「連方I」及「連方II」兩個獨立發展項目,分別受其各自之批地文件及公契管轄。
  7. 根據賣方與毗鄰發展項目之擁有人簽署之互授通行權及權利契約,發展項目及毗鄰項目中的部分(而非全部)會所設施將由兩個項目之住客共用,而相關管理、維修及保養開支亦將由兩個項目之住宅單位業主共同分擔。位於毗鄰項目之設施於發展項目入伙時可能尚未落成及/或未能即時啟用。有關安排受限於上述互利及互授通道權契約及發展項目及毗鄰項目各自之公契(其文本及/或最新擬稿於發展項目售樓處有所提供),以及發展項目及毗鄰項目各自之管理公司不時之決定。

本廣告/宣傳資料內載列的相片、圖像、繪圖或素描顯示純屬畫家對有關發展項目之想像。有關相片、圖像、繪圖或素描並非按照比例繪畫及/或可能經過電腦修飾處理。準買家如欲了解發展項目的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賣方亦建議準買家到有關發展地盤作實地考察,以對該發展地盤、其周邊地區環境及附近的公共設施有較佳了解。

發展項目名稱:連方 I

區域:長沙灣 | 發展項目所位於的街道名稱及由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編配的門牌號數:醫局街233號 | 賣方為施行《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2部而就發展項目指定的互聯網網站網址:www.bondlaneone.com.hk

賣方:Lanada (BVI) Com­pa­ny Lim­it­ed (註 : 賣方的成立為法團所在地方為英屬維爾京群島。賣方的成員的法律責任是有限的。) | 賣方的控權公司:Enigma Com­pa­ny Limited、Vanke Hong Kong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Vanke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Hold­ing Com­pa­ny Limited、萬科海外投資控股有限公司、Wkland Invest­ments Com­pa­ny Limited、Wkland Limited、萬科置業(香港)有限公司、上海萬科企業有限公司、上海萬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發展項目的認可人士:梁向軍先生 | 認可人士以其專業身分擔任經營人、董事或僱員的商號或法團:李景勳、雷煥庭建築師有限公司 | 發展項目的承建商:偉工建築有限公司 | 就發展項目中的住宅物業的出售而代表擁有人行事的律師事務所: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 | 已為發展項目的建造提供貸款或已承諾為該項建造提供融資的認可機構的名稱:不適用 | 已為發展項目的建造提供貸款的任何其他人:Enigma Com­pa­ny Lim­it­ed

發展項目名稱:連方 II

區域:長沙灣 | 發展項目所位於的街道名稱及由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編配的門牌號數:海壇街268號* | 賣方為施行《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2部而就發展項目指定的互聯網網站網址:www.bondlanetwo.com.hk  | *此臨時門牌號數有待發展項目建成時確認。

賣方:逸發投資有限公司 | 賣方的控權公司:Prosperous Sea Group Limited、Oceanic Jade Limited、Wkinv HK Hold­ings Limited、萬科置業(香港)有限公司、上海萬科企業有限公司、上海萬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發展項目的認可人士:梁向軍先生 | 認可人士以其專業身分擔任經營人、董事或僱員的商號或法團:李景勳、雷煥庭建築師有限公司 | 發展項目的承建商:偉工建築有限公司 | 就發展項目中的住宅物業的出售而代表擁有人行事的律師事務所: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 | 已為發展項目的建造提供貸款或已承諾為該項建造提供融資的認可機構的名稱:不適用 | 已為發展項目的建造提供貸款的任何其他人:萬科置業(香港)有限公司 | 盡賣方所知的發展項目的預計關鍵日期:2025年1月31日(「關鍵日期」指發展項目在遵照經批准的建築圖則的情況下在各方面均屬完成的日期。預計關鍵日期是受到買賣合約所允許的任何延期所規限的。)

本廣告及其任何內容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亦不得詮釋成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合約條款、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不論是否有關景觀)。 | 賣方保留權利不時改動發展項目或其任何部分之建築圖則及其他圖則、設計、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等。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之提供以買賣合約條款作準。發展項目設計以相關政府部門最後批准者作準。發展項目及其周邊地區日後可能出現改變。 | 住宅物業市場情況不時變化,準買方應衡量其財務情況及負擔能力及所有相關因素方作出決定購買或於何時購買任何住宅物業,於任何情況或時間,準買方絕不應以本廣告/宣傳資料之任何內容、資料或概念作依據或受其影響決定購買或於何時購買任何住宅物業。| 賣方建議準買方參閱有關售樓說明書,以了解發展項目的資料。 | 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 | 本廣告由賣方發布或在賣方的同意下由利嘉閣地產發布。|註:「連方 BONDLANE」系列包含「連方 I」及「連方 II」,分別受其各自之批地文件及大廈公契管轄。此名稱僅為推廣名稱,未必會於公契、買賣合約、轉讓契或其他業權契據或法律文件中出現。

本廣告印製日期:2024年11月4日 | 物業編號:1002414及1002483 | 廣告日期:2024年11月4日 | 地產代理(公司) 牌照號碼:C‑00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