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領養・不棄養
把毛小孩帶回家
香港每年有超過一萬隻動物被人道毀滅,當中每三隻就有一隻是被主人棄養。與此同時,社會上有不同的非牟利機構都積極鼓勵市民,以領養動物方式來取代購買,幫助可憐的毛小孩重獲新家庭。而今期《寵愛有家》為大家打開領養之門!
坊間,有不同的志願團體提供動物領養服務,但仍有不少市民因不認識而沒有選擇領養動物。因此我們特別為讀者綜合香港動物領養服務的基本要求及注意事項,讓大家多一個途徑增添家庭成員:
自我檢視-一輩子的承諾
領養者事前必須慎重考慮,因為領養是對動物一輩子的承諾,除日常照料,如起居飲食、社交、清潔及教導外,還需要考慮到疾病及年老後的打理。而貓、狗的平均壽命約有十至十三歲。
領養條件
動物領養需要考慮多方面的條件,以下總結了坊間大部份領養機構的領養須知,有意領養的讀者可多作參考:
家居狀況
首先在家居上,居住環境必須容許飼養動物,根據現時房署條例,狗隻仍不准在公屋及居屋飼養,所以大部份領養協會均不接受公屋、居屋戶申請狗隻領養,但貓隻不受該條例所限。領養者須接受家訪及提交住址證明,而且須給予動物在家中擁有自己的空間,足夠的活動範圍。
年齡要求
領養者須年滿21歲至65歲,如未滿21歲須得家人陪同領養。
領養程序
領養前須到訪機構多於1次,並進行面談及親身完成所有領養程序;在領養後,亦有機會與領養者作電話聯絡,了解動物近況。
提供個人資料
各家庭成員及其年齡;現有的寵物數量及種類;過往的飼養寵物經驗;個人生活方式,以及對新寵物的期望。
除了以上基本條件外,以下是部份機構的額外領養要求,領養者需要留意:
領養貓隻的申請人,如家中沒有其他貓隻,須一次領養一對;而家中有貓隻的申請人可單隻領養。
已飼養了另一頭犬隻,機構可能會安排一次犬隻之間的會面,確保犬隻能和諧相處。
機構將收取領養費作動物的醫療開支、絕育費用等,金額約數百元起。
部份機構要求待領的動物必須接受絕育手術,以減少過剩動物出生,避免在牠們出生後被逼要將其人道毀滅。
小故事・大分享
年約兩三歲的雄性貓,性格温馴、親人,被領養前流浪於新界某酒店附近,並由志願機構救獲。治療期間,發現牠有焦慮症,不少的探訪者因而卻步。義工黃小姐眼見牠十分可憐,為了讓牠的病情能夠得到改善,決定將牠帶回家以便長時間的照顧。最終Ben Ben的情緒病得到治癒,同時也找到黃小姐這個家。
三腳的雌性狗,由志願機構於南區救獲。當時牠身上多處傷痕,全身佈滿牛蜱、嚴重脫水貧血及牛蜱熱,右前肢更據報因被捕獸器夾斷而需截去保命。再者,Mocha可能曾受到人為虐待,當時對人類失去信任,面對義工的照顧都會嚇著逃走或失禁。幸運地,今日的Mocha毋需生活在恐懼中,找到能包容牠的家。
資料來源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 www.npv.org.hk
愛護動物協會 www.spca.org.hk
香港拯救貓狗協會
HOMEfeel ISSUE 32 : Sep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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